在三藩市,爭取選票代價不菲——尤其是華裔選民的一票。
據競選財務申報顯示,今年兩次選舉中,各陣營僅在中文媒體投放廣告就斥資989,905美元。以本市約7.6萬華裔選民計算,平均每位選民就花費逾13美元。
截至10月30日,華文媒體龍頭《星島日報》透過報紙和電台,已收取至少403,506美元的競選廣告費。
發行量次之的《世界日報》進帳133,794美元,而創刊四年的中英雙語《風報》則收入76,103美元。
兩大中文電視台方面,KTSF和天下衛視分別獲得320,774美元和55,729美元廣告收益。
中文媒體廣告最大買家包括市長候選人羅偉,投入264,324美元爭取華裔選民支持;布里德緊隨其後,投入186,704美元。其他大額支出來自兩項近期債券提案的政治行動委員會:三月的A提案(可負擔住房債券)和十一月的B提案(衛生和基建債券)。
此外,第一區市參事候選人 Connie Chan 和Marjan Philhour、市檢察官 David Chiu,以及參選教委的John Jersin,也都在中文媒體投入大量廣告費用。
結果,中文媒體讀者往往被鋪天蓋地的競選廣告淹沒,新聞內容反而難覓蹤影。《風報》10月20日一期的封面幾乎被候選人廣告佔據,僅在角落擠下一則關於新任學區監督 Maria Su的報導。
讀者點進《風報》網站任何文章,都會遭遇至少10則競選廣告,版面往往遠超新聞內容本身。
英文媒體同樣被羅偉主導,他已向自己競選投入超過800萬美元私人資金。
以《San Francisco Chronicle》為例,售出的228,568美元廣告中,逾七成來自羅偉。他還包攬了KGO電視台1,584,740美元廣告的49%、KTVU電視台1,522,297美元廣告的50%,以及KPIX電視台1,321,342美元廣告的53%。
麥法恩陣營和支持D提案的團隊在英文電視廣告上同樣大手筆投入。
相較英文媒體,中文媒體廣告往往採用更親民、個人化的語調。例如,《風報》最新一期刊登了羅偉的雙頁廣告,內容是三藩市警察局前指揮官葉培恩的中英雙語公開信。「我敦促您與我一同支持羅偉競選市長,」葉培恩在信中寫道。
麥法恩則在9月30日《星島日報》刊登半版廣告,以「我為何要競選市長?」為題發表親筆文章。
「2018年1月是我難忘的日子,」麥法恩寫道。「在那三週前,我們突然失去了李孟賢市長。三藩市頓失領袖,作為第二區市參事的我挺身而出,獲市參事會選為代理市長。」
廣告中的不準確或可疑信息時有出現。例如,第十一區市參事候選人 Michael Lai 在廣告中承諾「修改950美元規定」(指重罪盜竊門檻),但這顯然超出市參事職權範圍。
麥法恩雖只擔任過六個月臨時市長,但在《星島日報》廣告中卻反覆以「麥法恩市長」自稱。
近四天內有三天,《世界日報》在頭版刊登了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的政治廣告,內容處處是謬誤。這則廣告不僅語法錯誤連連,還未註明支付廣告費用的委員會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