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ion Local 將為市長競選中每位主要候選人發布競選報導,每週輪流報導各候選人,直至十一月。本週:羅偉。閱讀先前的報導請點擊此處。
羅偉可謂與眾不同:他是五大競爭對手中唯一未曾擔任公職或在市政廳任職者。在競選場合,羅偉常指出,近年來三藩市所面臨的種種問題,皆可歸咎於他的對手。這些問題不僅包括政策失誤,還涉及貪腐和倫理醜聞。
週一,羅偉比以往更加強硬地表達了這一立場。他在競選總部宣布了一項「進取」的方針,承諾上任首日即著手肅清貪腐。
羅偉站在Irving Street 800號競選總部的一面藍色「Lurie for Mayor」標語牆前宣稱:「我所有的對手都曾被倫理委員會罰款——一個不漏。」
他進一步指出:「其中包括對民選官員開出的最高額倫理罰單。」這番話顯然針對的是週一新聞發佈會的焦點人物:麥法恩。2010年,麥法恩因非法協調獨立支出競選活動而被處以191,000美元罰款。
後來麥法恩起訴市政府,罰款降至25,000美元,倫理委員會更以3比2的投票結果撤銷了對他的不當行為指控;一名委員因此憤而辭職。
在15分鐘的新聞發佈會上,羅偉多次提及麥法恩所謂的倫理失誤。他呼籲「即刻終止透過投票議案委員會洗錢的行為」,這無疑是對麥法恩的猛烈抨擊,儘管未點名。在本次競選中,麥法恩已多次被指控有此類行為。
麥法恩正在為D提案進行競選活動,該提案旨在限制市政委員會數量並擴大市長權力。為支持該提案而設立的委員會已從少數富豪那裡籌得巨額資金,並與其市長競選活動分攤數萬美元開支。
這引發了質疑,認為麥法恩實際上是在利用其投票議案委員會(無捐贈上限)來變相資助其市長競選活動(每位捐贈者上限為500美元)。
週一到場支持羅偉的前三藩市警察指揮官 Paul Yep 也提到了《San Francisco Standard》專欄作家Emily Hoeven的一篇近期文章。Hoeven造訪了麥法恩競選市長和D提案的所謂聯合總部,卻發現那裡沒有任何D提案的相關資料,這引發了對麥法恩財務操作的質疑。
在週一下午發布的新聞稿中,羅偉列舉了「麥法恩面臨的七大日益嚴重的倫理問題」,其中包括資金混用等問題,並穿插使用了「權力尋租」、「不當」和「洗錢」等字眼。
針對麥法恩無疑是個高明的競選策略:隨著市長選戰進入白熱化階段,候選人們將開始互相攻擊以擊垮對手,從而確保獲得對手支持者的第二和第三選擇票。在這場排序選擇投票中,羅偉的勝算很可能取決於能否在初選中淘汰麥法恩,並贏得其支持者的第二選擇票。
麥法恩回應羅偉的攻擊時表示:「這些毫無根據的指控來自我的政敵,並由他們推波助瀾,但終將不了了之。我們所做的一切都經過法律顧問的嚴格審核、批准和簽字。我的對手們正在加緊把我們拖入泥潭,因為他們試圖轉移選民對他們領導無能和無法為我們的城市帶來實質改變的注意力。」
其他候選人同樣未能倖免
除了麥法恩,羅偉週一的倫理揭露還涉及其他方面。
市議會主席佩斯金因其2015年參事競選期間的誤導性廣告於2019年被罰款8,000美元,2020年又因未能如實申報2016年競選捐款人而被罰500美元。
布裡德市長因多項倫理失誤於2021年被罰23,000美元,包括未披露2015年同志遊行花車的捐款、2018年利用職權為長期服刑的兄長求情,以及接受後來因貪腐被聯邦定罪的前公共工程局長Mohammed Nuru約5,500美元的汽車維修費用。
第11選區參事安世輝也因在其參事競選中發送約5,900條未包含必要免責聲明的競選短信廣告,於2021年被罰500美元。

羅偉的倫理計劃現已成為其政綱的第11項最新內容,旨在通過全額資助倫理委員會來實現他所謂的「進一步根除貪腐」。他表示,這使他與布裡德有所不同,他指責布裡德為報復對她的罰款而「大幅削減了倫理委員會的預算」。
羅偉還表示,他將堵住一個有利於候選人同時競選地方公職和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的競選資金漏洞。
競選地方公職(如參事或市長)的候選人捐款上限為500美元。但通過同時競選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當地民主黨分支機構),他們可以接受無限額捐款,提高整體知名度,從而更容易在地方選舉中勝出。
羅偉提議禁止在任市議會成員競選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這又是對麥法恩的含蓄批評。
2016年,麥法恩作為參事,動用其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競選資金在當選後款待他人。他保留了該賬戶,並接受了與市政廳有業務往來的實體的大額捐款,包括來自市垃圾服務提供商Recology的5,000美元和Polk Street上的Mayes Oyster House餐廳的2,500美元。
三位在任區參事於三月當選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第6區的Matt Dorsey、第2區的Catherine Stefani和第1區的 Connie Chan(正在競選連任)。
四位參事候選人也贏得了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席位:競選第1區參事以取代 Connie Chan 的Marjan Philhour、競選第5區參事的Bilal Mahmood、競選第9區參事的Trevor Chandler和競選第11區參事的Michael Lai。
曾在1995年至2003年間擔任三藩市倫理委員會委員的律師Paul Melbostad表示,他懷疑羅偉能否實施這項禁令。Melbostad說:「政黨有權制定自己的委員會成員規則,我不認為這在市長的權限範圍內。」
然而,Melbostad原則上同意羅偉的提議,因為他認為三藩市民選官員花時間參加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會議並不明智。

此外,羅偉呼籲要求同時向倫理委員會公開披露共同支出的償還情況,詳細說明工作人員時間和其他資源分配如何與各委員會相關。
羅偉表示:「設置500美元競選捐款限額是有原因的,目的是限制任何個人對政治家的影響力,確保我們的民選領導人不會被收買。」
羅偉還提議,過去兩個選舉週期中有重大倫理違規的民選官員和候選人應支付更高的候選人申請費,以支付額外的執法人員費用。
他還說,市政府應將機器學習——一種人工智能工具——整合到倫理執法儀表板中,為公眾以及倫理委員會內部調查分析競選財務、委員任命和市政合約。
羅偉以堅定的語氣說道:「如果你關心倫理問題,想要根除貪腐,那麼我懇請你在選票上將我列為第一選擇。」

